
8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及两名时任支公司经理分别受到处罚,合计罚款13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泰金罚决字〔2025〕11-13号),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处以10万元罚款香港联华证券,时任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新泰支公司经理钱磊,被该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罚款1.5万元,时任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肥城支公司经理宁尚志,同样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5万元。